深圳法院对17名电信诈骗犯作出判决!官方警示:发现身边亲友有类似情况要及时报警
更新时间: 2026-08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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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随着社会的发展,一些坏分子因贪图利益而选择前往境外参与电信诈骗,以为可以躲避法律的惩罚。2026年4月,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件进行了审理,判处17名参与该犯罪行为的被告人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罚。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,自2020年起,王某在国外招募人员组建了一个庞大的电信诈骗团伙,成员超过百人,分工明确,包括接待、引流和派单等多个职能,专门针对中国大陆居民实施诈骗。这个团伙以提供色情服务作为诱饵,诱使受害者登录特定的应用程序或平台进行充值,随后通过虚构操作失误或系统问题等借口,层层引导受害者不断追加付款,直至他们意识到被骗。李某等17人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,被安排以虚假的出境理由,持普通护照非法出国,前往多个地方参与上述诈骗活动。到2022年左右,李某等人在完成骗局后相继返回国内,随后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归案。